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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广告怎么发才不违反《广告法》?

时间:2018-07-10 00:00

作者:admin

来源:领汇房产系统

    很多房地产广告为了吸引眼球,发布者往往不注意或者不知道发布时是否违反了广告法规定,以下是关于房地产广告的方面的法律部分规定,各位房产人士要注意了:

1、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不得发布广告;

2、广告中缺乏法定内容的;

预售的房地产广告,必须载明以下事项:

(一)开发企业名称;

(二)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的,载明该机构名称;

(三)预售许可证书号。

3、广告中不得涉及装修装饰内容;

4、不得以“内部认购”等名目发布广告;

5、电视广告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

6、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7、不得含有歧视性等内容,比如:50万以下身价者恕不接待;

8、不得含有有违社会良好风尚的内容,比如:结婚不买房就是耍流氓;

9、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更多具体房产广告详情参见:https://www.linghui.net.cn/m/news/detail/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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