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28 08:56
作者:admin
来源:领汇房产系统
1.以欺诈手段签订的房地产销售合同。
一方当事人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诈手段,使当事人误解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
2.通过胁迫签订的房地产销售合同。
一方当事人为了威胁对方的财产、生命、肉体或精神损害而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
3.乘人之危签订的房地产销售合同。
一方当事人利用另一方的迫切需求,强迫另一方接受明显不利条件而签订的房地产销售合同无效。
4.无民事行为能力者签订的房地产销售合同。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者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者的房地产买卖由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独立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
限制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只能进行适应年龄、智力和精神状况的民事活动。他们应该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表他们签订合同或获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签订的房地产销售合同无效。
6.恶意串通签订的房地产销售合同。
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
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也没有可查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也没有证据可查,属于无效合同。
8.与法律明确规定不能交易的房地产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与军产、院产、校产、期待房、拆迁公告范围内户籍冻结、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未经共享所有权人同意、所有权有争议、被法院检查或依法限制转让、上市销售后形成新住房困难、擅自改变住房性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不适合销售、经济适用房不符合上市销售条件的房地产销售合同无效。
9.公司产权没有公司法人和股东(股份制企业)签订的房地产销售合同。
房地产所有权为公司所有权,签订买卖合同时未经公司法人签字签字,未经股东(股份制企业)签字同意出售书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
10、优先购买权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房地产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法律规定,优先购买权人(共有权人和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在同等条件下不购买的,应当书面放弃优先购买权。例如,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房地产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
买卖双方任何一方为外国人或双方为外国人签订的未经公证处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外国人不属于中国合法的自然人,其合法身份由国家公证机关确认,买卖双方任何一方为外国人或双方未经公证处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12.非自然人分公司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