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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出现质量部门应该找什么部门?

时间:2022-06-16 16:22

作者:zhongfangtong

来源:众房通

       楼房出现质量问题,且并未过保修期,可以联系质检站。同时可以联系开发商,要求承担维修责任。如果保修期已经届满,可以联系物业,按照规定的程序动用专项维修基金进行维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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