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10 11:43
作者:admin
来源:领汇房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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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公摊面积”最早开始是在上世纪70、80年代的香港,当时开发商想要在卖房时利润最大化,就把楼房公共地区的面积都平摊到住户身上。自从改革开放之后,“公摊面积”就传入了国内,并在国内开发商那里全面实施起来。
目前,香港已经取消了“公摊面积”制度,而在国内仍在实行这一制度。对此,开发商们解释称,“公摊面积”也是有建造成本的,这个成本不可能由房企承担,即使取消了公摊面积,只算套内面积,但最终这个费用还是要分摊到每户人家的房价上面的。
那么,广大购房者为什么对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声这么强烈呢?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明明房产证上的面积标注是90平米,却发现套内面积只有70多平米,那额外的这部分“公摊面积”,还要购房者承担。但问题是,现在国内的房价并不便宜,中小城市房价1万多元/平米,大城市房价6-7万/平米。如果把“公摊面积”都算在购房者的头上,购房者起码要多付出十几万甚至几十万的购房价。更关键的是,以后 交纳物业费、供暖费等都按房产证上的标注面积计算,那购房者岂不是更加吃亏了吗?
第二,目前新房子造好后的“”公摊面积“全都是由开发商自己来决定的,其使用的公式外人不得而知。开发商良心好一些的,就少算大家一些”公摊面积“,开发商如果比较黑心,就多给你算点公摊面积。
不过,行业的规则是多层楼房公摊面积较小,高层楼房由于有电梯间、配电室、过道面积大,所以分到的公摊面积就较大。如果”公摊面积“有一个统一的计算公式,购房者可以自己测算出自己需要承担的”公摊面积“,估计对此的诟病还会少一些。
面对社会各界要求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声越来越高。2020年,我国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住宅项目规范》以示回应。在住建部的这一草案中并没有说未来一定会取消公摊面积,但却写下了这样的一句话:”商品房应当在套内面积进行交易“。这句话至少反映出,我国的相关部门也正在关注大家最关心的这一问题。而一些媒体则大胆预测了,未来几年内,我国也将逐步取消”公摊面积“这一制度。
现在问题又来了,在过去的20多年里,购房者都要承担“公摊面积“这笔费用。那么,如果今后国家取消了“公摊面积“这一制度,那早先购房者是否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款呢?对此,我们认为,这样的可能性并不存在:其一,就算是次新房,业主能够马上找到开发商,但是如果所有业主都要开发商对”公摊面积“进行补偿,那开发商根本拿不出这么多资金,只能宣布破产倒闭。
其二,很多老房子造了有十几甚至二十年以上了,就连物业也换了好几家了,十多年前的开发商不是找不到了,就是早已歇业转行了,业主甚至连当年开发商是谁都不清楚。所以,即使是国家取消了“公摊面积“制度,在过去二十多年里买房的老业主也不可能获得补偿款的。